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可能会产生分立的这种情况。但是公司分立如果处理好了的话,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好处的,但是如果在分立过程当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纠纷和矛盾的话,其实是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标准式分立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分立的方式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二、企业分立的程序
  与公司合并一样,分立也属于公司的重大法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公司分立的方式和程序都有着相应的规定。公司的分立方式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另外企业在分立的时候一定要互相尊重,综合考虑,这样才有利于公司的经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 一、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
      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一、著作权网络侵权特点有哪些?1、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权地域广。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国界有关的......


·诈骗1000万要判几年
      我国刑法中对诈骗相关规定的罪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对于诈骗刑事案件,诈骗50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各省、自......


·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黔石高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地四万元左右,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


·学校对于初中生打架处理办法是什么?
      初中生由于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容易产生叛逆心理,打架斗殴的事情难免发生。打架斗殴的行为极容易造成学生人身伤害,若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还会给学校带......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放弃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都同意就是有效的。(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1、明确表示双......


·好朋友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好朋友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额,离婚损害赔偿是多少
      最新婚姻法规定,离婚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进行离婚赔偿呢?而离婚赔偿金额又该如何确定?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


·一、没有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吗?
      一、没有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吗?没有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法律当中规定的是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可以少分财产。并不是完全的丧失继承权。根据规定,丧失......


·不属于工伤的有什么情形?
      不属于工伤的有什么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将因犯罪或者......


·具体人格权有哪几类权利
      具体人格权有哪几类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


·商业险中哪些车险性价比高?
      商业险中哪些车险性价比高?一、哪些车险性价比高?1、不计免赔责任险不计免赔责任险是一种附加险种。“不计免赔”是指:出险时,即使车主无过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