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今很多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不过也会与购房者约定具体

如今很多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不过也会与购房者约定具体的交房日期。当对于购房者而已此时购房的风险就会大大的增加。不过要是此时购房者是按揭买房的,那要是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此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
  
  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买房时,购房人想退房需要同时处理好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因该买卖合同而存在的银行担保贷款合同。由于购房人所贷的全部房款早已一次性转入了开发商的账户,故开发商逾期交房属于严重的合同违约行为。购房人有权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银行利息、办证费用等实际损失。
  
  具体操作是:首先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要求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的回复。
  
  可以选择适用三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第二种,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
  
  第三种,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
  
  由于贷款已一次性过至开发商帐户,实践中,往往采取第三种方式,由开发商将剩余贷款金额及利息支付给贷款人。
  
  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在解除借款合同后还要办理保险退保手续。
  
  若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无法达成退房协议,业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在判决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解决按揭贷款问题。
  
  二、逾期交房的情况有哪些
  
  产生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社会事件、恶劣天气、技术难题等。
  
  (二)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房屋未能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三)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因规划手续不全、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的期限交房。
  
  (四)开发商工作失误 ,开发商本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房,但因工作中发生失误,迟延通知购房者收房。
  
  (五)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拒绝受领:包括一般质量问题、房屋质量不合格、规划和设计变更(如面积或结构改变)。
  
  (六)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及宣传材料中作出说明和允诺,但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装饰、设备等不合约定,导致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并承担逾期责任。
  
  (七)因出卖人未取得相关许可,随意承诺如“承诺买受人子女指定学校入学”,无法按期为买受人办理承诺的相关手续,买受人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承担逾期责任。
  
  实践中,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其实不是必然就会导致购房者退房。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处理,要是在购房者给予了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之后,开发商还无法准时交房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购房者就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并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一、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界定,这主要是为了区分财产的性质,然后进行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关于夫妻共同财......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公路就像国家的血脉,要想国家致富,一定要对公路工程做好把关工作,所以国家对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进行了严格的评定标准并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一.《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土......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一、什么是假冒伪劣产品?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


·行政诉讼委托两个代理人合同中要明确的事项有哪些?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规定,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因为可能出现因为当事人不太清楚相关的流程和手续,那么就可能要聘请专业的代理人进行协助,那么当事人可......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


·检察院批捕以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批捕以后能取保候审吗?逮捕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串供、毁灭证据等采取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较大的现......


·晚育假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晚婚晚育是这一国策的重要手段。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在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再生孩子。但是很多女......


·卖驾照分对驾照有影响吗?有什么影响?
      驾照代扣分指的是机动车的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交通违章的行为,但是该车主的驾照分已经被扣完,或者车主不想承担这次交通违章的行为,有一些车主就......


·民间借贷利息应该怎么确定?
      人们在银行贷款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向他人借款时,债权人也可以设定利息。具体来说,民间借贷利息应该怎么确定?如果债务人到期还没有偿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