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工伤医疗期满不上班处理方法
工伤医疗期满后不来上班,可以调整岗位,但是不能辞退劳动因为工伤员工本身的特殊性,劳动法对其权益有着特别的保护规定。对于一至六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关系,除非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五至六级工伤员工严重违纪除外)。
而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员工,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才能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续签;
2、工伤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情形;
4、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或注销等情形的。
除此四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理由与工伤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对于上述问题中的八级工伤员工长期休病假不来上班,因为该员工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如果员工确实存在伤病,在员工主观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此,因为员工的工伤身份,即使其医疗期满不能来上班,或者上班不能从事原有工作,公司调整岗位后仍不能从事,用人单位也不能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减人员。
并非所有的用人单位单当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医疗期满后,即需要立即到用人单位就职,否则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解决劳动关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公司的正常运营离不开资金,公司想要发展壮大更离不开资金。公司缺少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向银行寻求贷款或者发行公......
·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
·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是否存在?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变化。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会确定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这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而农村和城市经济社会......
·女方无收入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
女方无收入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无收入不影响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女方虽然没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是可以分到财产的。可......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从重处罚?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从重处罚?1、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犯什么罪判什么刑。之前的犯罪不再计入其中。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1、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可以吗?
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可以吗?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对国有或者集体土地可以进行使用,而且现在社会的经济发展迅速,土地的使用......
·刑事拘留是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刑事拘留是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