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隐瞒银行存款的处理对策是怎样的
一、离婚隐瞒银行存款的处理对策
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处理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六家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存款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如果:1、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2、仅知道开户行,不知道账号,查询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请以及查询力度不能保证,如果法院不配合,只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外3、即不知道银行账号又不知道开户行,法院无法调查。
二、离婚转移银行存款怎么办
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取会留有流向痕迹),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实际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处理方式:离婚案件,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在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进行辩驳时,可考虑:1、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消耗数额,以及取款的动机。2、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3、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4、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其实已经损害到了另一方的合法利益。虽然并不能确定对方是否真的有这样的行为,但保险起见还是先调查清楚为好,以免给自身利益遭受损害。而实践中,如果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的行为,此时法律中规定离婚后的一年内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这部分共同财产做出分割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假烟两百万犯罪未遂判几年
按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在民事案件中,为了保证案件正常审理,一般都需要证人到场作证。但在其他案件中,对于被告等犯罪嫌疑人,法律明确规定了嫌......
·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什么?继承权丧失的事实和效力是存在着以下的情景,将会不能继承当事人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并存的环境下,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关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
·什么叫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
·一、预售房屋买卖交房有期限吗?
一、预售房屋买卖交房有期限吗?预售房交房时间没有规定,但交房时间在预售合同中可以约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一、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的情形有几种(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一、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这也是在弘扬美德,反应自身素质的高低。如果不归......
·一、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离婚时虚拟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时虚拟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在进行分割时会出现两个情况:一个是这个虚拟财产是原始取得,也就是说是夫妻双方中一个人或共同制造出来的;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