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哪些?

男女双方如果办理了结婚手续,就是合法夫妻,双方受到婚姻法的保护。不过事实上还有可撤销婚姻的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自己的婚姻,它与离婚不同,离婚是解除双方的婚姻,而可撤销婚姻是指双方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存在过。那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哪些?
  
  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我国《婚姻法》仅规定了受胁迫结婚这一种情形。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谓胁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以欺诈、包办婚姻、诱骗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婚姻的情况也不少见,但根据现行婚姻法律规定,欺诈、包办、诱骗等均不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理由。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二、撤销婚姻申请书格式
  
  本人因受____________胁迫,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结婚违背本人意愿,现申请撤销婚姻。本人与_____________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
  
  常住户口所在地:
  
  民族:
  
  国籍:
  
  文化程度:
  
  职业:
  
  现住址:
  
  身份证件号:
  
  结婚证字号:
  
  联系方式: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撤销本人的婚姻,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特此声明。
  
  声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声明人签名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有被胁迫这一唯一原因。也就是说,如果婚姻中的当事人是被对方以各种方式胁迫,如以亲人的性命作为要胁等等,发生这种情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而包办婚姻、被诈骗结婚等事项则不属于被胁迫的范围,不属于可撤销的范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民法典......


·个人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个人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产权证要齐全买房子一定要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不全的房子不能购买。也要问清楚能不能办理产权证。包括《国有......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一、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


·罪犯贩毒6公斤判多少年?
      罪犯贩毒6公斤判多少年?罪犯贩毒达到6公斤可能会被判处最高极刑,除非存在一些可以减轻的特殊情节才可能会降低一个阶层的量刑而变成无期徒刑。根据刑......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


·小偷小摸犯罪吗,小偷小摸算犯罪吗
      公交车上,商场里,我们经常看到有的人在摸人家的包包,这也是属于盗窃行为中的一种,但往往偷到的东西价值不是很大,因此有人就认为小偷小摸不属于犯......


·起诉离婚是要到登记地进行离婚吗?
      起诉离婚是要到登记地进行离婚吗?起诉离婚一定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申请诉讼离婚,而不是要在登记结婚的地区离婚;起诉离婚的流程是:1、写民事诉状,......


·债务人欠钱没能力偿还怎么办
      一般债务人在借钱的时候肯定都是承诺的好好的,到了约定的时间一定会准时归还借款,同时支付约定的利息。不过往往事与愿违,债权人选择相信债务人,但......


·鉴定为十级工伤赔多少钱
      鉴定为十级工伤赔多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吗?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吗?交通事故全责方需要赔偿交通费。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


·哪些情形不能适用假释2023
      一、哪些情形不能适用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