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非法集资行为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有越来越多的去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行为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而去进行集资,然后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这种行为是在我国是犯法的。下面就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什么是非法集资行为的内容,相信看了会对你们有所帮助的。
  
  
  一、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二、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在我国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了会受到严重的处罚。非法集资是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希望您看了会对非法集资的行为有所了解,然后竟可能不去参与这种。不明白的可以去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持刀抢劫伤人判多久
      持刀抢劫可以说是比较恶劣的行为,但我国目前尚未将这种行为规定了抢劫罪中的从重处罚的情节,因此一般还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


·一、工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诈骗罪数额巨大怎么判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个量刑内从轻、减轻处罚。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国对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因《刑法修正案九》出台,该罪已经被取消,并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中华人民......


·如何认定重婚行为,有哪些认定标准
      重婚本身属于一种民事行为,但由于会对家庭造成很大的破坏,因此我国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而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前,还需要先对重婚行为进行认定。......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内容风险;内容风险是指合同的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
      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一、有罪免于刑事处罚警察警衔会取消吗?不会,人民警察犯罪,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


·一、回迁房多少
      一、回迁房多少钱?过户费怎么算回迁房办好产权出售的话,和普通商品房一样过户缴过户费,根据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


·逾期还款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逾期还款违约金最高是多少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向银行贷款。贷款之后,如果经济状况仍然没有好转,可能会出现逾期......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
      公司拖欠工资在哪个区法院起诉?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用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争议......


·证人出庭申请时间
      我国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是十分注重对于证据的应用的,不仅是物证,人证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出庭审判的过程当中,证人的使用对于双方的输赢来讲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