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

敲砸勒索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都是刑法条文中的罪名,触犯刑法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了解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是非常有作用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
  
  1、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2、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至于其方式,则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砸碎、烧毁,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明知有故障而不加排除。但不论方式如何,采用的手段怎样,破坏的对象都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联系,破坏用于生产经营的生产工具、生产工艺、生产对象等。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则由于它们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刑。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不满,嫉妒他人的成绩而心怀不满,与他人发先冲突而心生不满,以及厌烦工作而产生不满,等等,行为人只要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给生产造成较大破坏的,即构成本罪。对于非出于上述目的而故意破坏生产经营的,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不能构成,因为“由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必备要件。刑法中的罪名的处罚大都是对人身自由的处罚,外加一些附加刑,所以,处罚是非常严重的,我们劝您遵守刑法规定,一切在法律的范围行使权利。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是非常有帮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教师吸毒可以如何处理?
      一、教师吸毒可以如何处理《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老板不发工资的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1、和老板协商解决;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


·社员像股东转变后权利有什么变化?
      社员像股东转变后权利有什么变化?比较变化在于拥有了股权,可以对相关事项具有建议或者决策权,存在管理权力。社员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是营利社团法人(公......


·中国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老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协议要签吗?
      老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协议要签吗?工商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增资的要求是提供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等公司文件以及验资报告,......


·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这不是在双方当事人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的,所以我们就能够见到有很多的交通事故都直接导致了有人......


·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他项权证存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


·打群架(2023版)会如何处罚?
      打群架(版)会如何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


·司法鉴定结论错误的处理对策
      1、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徇私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


·交强险过期上路会怎么样
      交强险过期上路会怎么样现在私家车走入了千家万户,大街上也是车水马龙一派繁华的景象。可无论是有车还是没车的都知道交强险吧。那你们知道交强险过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