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内出轨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需要了解的是,婚内出轨会对婚姻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婚内出轨通常会导致婚姻的破裂,也就是离婚,离婚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许多人想要了解的是婚内出轨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女方有外遇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所以说,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要视情况而定。只要女方无重大疾病并愿意抚养孩子的,两岁以下一般是归女方抚养。超过两岁的,就要视情况而定,一般会结合孩子的意愿和双方的条件来判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二、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决定?
  
  1、子女不足2周岁;
  
  记者了解到,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孩子已满10周岁;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婚内出轨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慎重的考虑。其次,对于婚内出轨的,可能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但是还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确定抚养权的原则确定的,例如其中一个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同案件诉讼费用计算公式 国家规定
      不同案件诉讼费用计算公式国家规定在起诉人递交起诉状之后会向受诉人民法院缴纳一笔诉讼费用,该费用包含了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费用。那么各类......


·帮别写借条有借条就能打赢官司吗
      帮别写借条有借条就能打赢官司吗?只有借条一般是打不赢官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


·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常有的现象,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如果员工拒绝,则要扣员工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


·江苏省征地补偿是什么?
      江苏省征地补偿是什么?江苏省作为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工业等非农用地规模需求巨大,这也就导致了征地现象十分常见。可是由于知识储备不足,对于......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原则?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原则?一、民事诉讼请求原则1、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


·保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应该?
      保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一、保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


·瑕疵证据民事诉讼法院的认定方式
      瑕疵证据民事诉讼法院的认定方式瑕疵证据民事诉讼法院的认定1、该证据证明的对象是否系案件的主要事实。比如,原告提交的欠条中被告署名处有一个字......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一、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


·检察机关办案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检察机关办案时间规定是怎样的一、检察机关办案时间规定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
      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继承可以吗?老人去世土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


·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工作中,我们总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造成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后要获取赔偿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可是,有的企业会在鉴定结果为出来前和相关劳动者解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