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武汉离婚房子强拍卖和法院的联系?

众所周知,在这离婚率越来越大的时代,当今社会对离婚现象的关注度也是愈发强烈,离婚将涉及到财产,家庭的关系,以及更多的纠纷,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甚至有些离婚会改变孩子的性格,影响孩子的成长,近年来,常常会看到离婚因分割财产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那么武汉离婚房子强拍卖与法院的联系是怎样的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离婚法院可以强制拍卖房产吗?
  首先会让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让双方叫价拍卖,获得房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50%的钱; 都不要的,进行对外拍卖,每人拿50%的钱。 房子是夫妻两的事,根据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房子判给一方,那么一方拥有房子,需要补偿另一方时迟迟不能补偿而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拍卖(这属于特殊情况)。
  二、法院强制执行,只有一套房会被拍卖吗?
  首先,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再者,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必需的居住房屋的。1、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2、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该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被执行人超过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3、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以强制迁出。 因此,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子为别墅或其本身具有相应的收人能力可以租房,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套房屋。综上所述,武汉离婚房子强拍卖和法院的联系就是如此的,虽然我国对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有明确的规定,但从道德上也应该履行自己应有的责任,尽然已经到了不可回头的地步,也应该考虑到孩子,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派出所中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派出所中拘留的最长时间是多久?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


·父母欠债儿子偿还可以吗
      父母欠债儿子偿还可以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


·委托合同终止了有什么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了有什么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交通法规扣分具体内容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律师函来了后果严重吗?
      律师函来了后果严重吗?一、律师函律师函(Lawyer'sletter)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


·轻伤二级对方过错能判拘役管制吗?
      轻伤二级对方过错能判拘役管制吗?1、轻伤二级对方过错若是满足相应的条件有可能会被判拘役或者是管制,轻伤二级涉嫌犯了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


·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可以?
      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可以?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可以的,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夫妻财产是可以进行约定的,但是这种约定的话,并不能够......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怎么写时间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
      在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怎么写时间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585条......


·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怎么判定?
      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怎么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


·维持仲裁裁决的裁定错误怎么办
      维持仲裁裁决的裁定错误怎么办?可以上诉,对裁定未生效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对生效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对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