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任何犯罪行为都由犯罪四要件构成,它包括了犯罪客体、主体、客观

任何犯罪行为都由犯罪四要件构成,它包括了犯罪客体、主体、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四种要件缺一不可。违法票据付款罪是指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为他人提供的违法票据进行付款,造成损失的一种行为。那如何解读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构成要件?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违法票据付款罪的客体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票据的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资金的安全。
  二、违法票据付款罪人的客观要件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票据的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第一,对违反《票据法》 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承兑、付款、保证”是票据业务的三种方式。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承兑人或者担当付款人在票据到期时对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从而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特定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三种行为之一种,就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第二,在结果上,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所以,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属于结果犯。至于重大损失的标准,则有待于最高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解释。
  三、违法票据付款罪的主体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即作为单位的金融机构或作为自然人的职工都可以成为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
  四、违法票据付款罪的主观表现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主观上一般是过失构成,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从《刑法》条文的规定来看,《刑法》只规定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即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对这种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是否明知,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造成重大损失是否预见,《刑法》未作明确规定。这就存在三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因疏忽大意,对票据审查不严,未发现票据违反《票据法》而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二是行为人发现了票据违法,自以为不会造成损失而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这种情况在理论中存在,但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因为行为人既然已发现了票据违法,那么只要是有一点金融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承兑、付款或保证这些违法票据的后果,更何况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更清楚承兑、付款或保证违法票据会造成的危害后果,所以,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不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三是行为人明知票据违法,也预见到予以承兑、付款、保证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却采取放任的态度,构成间接故意。所以,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主观方面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出于间接故意。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不可能由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构成对违法票据付款罪应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犯罪要件,缺一不可。对违法票据付款罪的主体一般来说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只有在这些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否则的话不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骗参与赌博怎么样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应法律处罚裁量制定如下标准:一、参与赌博,赌资在人均投入财物数额在所在地上一年人均月收入以上2倍以下的,处五日以下拘......


·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
      车辆随意停放怎么处罚一、车辆随意停放如何处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


·村委会监护人证明样本什么样
      村委会监护人证明样本什么样监护人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法人?很多人觉得给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干,想注册一家公司,由自己当法人。公司法人注册是创业的第一......


·离婚承诺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能维持一辈子。夫妻关系紧张,恶化,可能会导致离婚。但也有夫妻中单方为了维持婚姻关系而写给另一方的承诺书。离婚......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1、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


·商标侵权哪里鉴定
      商标侵权鉴定机构是当地政府的工商管理部门,由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商标侵权的违法事实来进行认定,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合法的处罚,对于公司......


·报一次划痕险第二年保费会受影响么?
      报一次划痕险第二年保费会受影响么?人们买到新车后,会为其上各种商业保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及划痕险等。对于新车,最好要买划痕险,这样车子剐蹭后......


·死者家属可以继承哪些财产
      死者家属可以继承哪些财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


·诉讼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一、诉讼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