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

您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做生意或者是其他的原因,都有可能存在借贷的这种行为。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到银行进行借贷的话,银行会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一些比较繁琐的流程,所以很多人会选择通过其他方法进行借贷。但是有一些借贷平台的利息是不合法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规定放贷多少利息违法?
  
  一、在我国规定放贷多少利息违法?
  
  至于贷款利息,一直以来的规定是:不允许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但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
  
  1、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2、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3、介于年利率24%和36%之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另外,《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只是法律会不会保护,违法这个事情很难界定的,当事人自己商定的
  
  二、民间借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名称问题
  
  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么样的凭证?生活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
  
  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2、时间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时间包括两点:还款时间和欠条书写时间。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借条形成时间通常是债务人书写欠条的时间。这一时间的约定也应当具体到年月日。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有意或无意地漏写这一日期,或仅仅书写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债务人仅写明八月一日。尽管在书写借条时这一时间对债权人债务人都是明确的,但时过境迁,难免会对借条的形成时间产生争议。而借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则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尽管文书的形成时间有可能通过物证鉴定来确定,但这样做也并非绝对可靠,而且将增大当事人的费用支出。
  
  3、身份问题
  
  身份问题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得知,一般来说您在通过其他平台进行借贷的话,规定的利息是不允许超过银行的四倍,如果超过年利率36%的话,利息是不被法律保护的。但是我们提醒您,借贷的时候最好要到正规的银行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近年来
      近年来,虽然国家有意控制房地产市场,极力阻止买房炒房的现象。但是人们对于房屋的需求量还是持续上涨,房价也是节节高升。那在齐河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夫妻离婚房产孩子有份不?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是这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所有的财产。现实中,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可......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尊敬的审判员: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胡某某、庄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我们作为被告2庄某某的代理人,通过法院调查,现结合......


·破坏军事设施罪既遂如何判刑
      破坏军事设施罪既遂如何判刑一、破坏军事设施罪既遂如何判刑?破坏军事设施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


·政府信息公开有时限吗?
      政府信息公开有时限吗?一、政府信息公开有时限吗?政府信息公开常用的方式有4种: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政府信......


·如果男方出轨而已生了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代社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是,因为夫妻一方出轨而导致的婚姻破裂则为社会大众所愤慨。在因出轨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人们常......


·陕西非法集资形式主要有哪些?
      陕西非法集资形式主要有哪些?无论在哪个地区都有非法集资的犯罪,主要包括经营销售、股权债券的骗局、虚假转让投资等几大类。一般其特点都是用高额回报......


·网贷1000元构成诈骗吗
      网贷1000元构成诈骗吗?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人对金钱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近来,网贷就出现在了大众面前,并且甚嚣尘......


·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逃避商检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条【逃避商检罪】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


·工资薪金所得扣税公式是怎样的?
      工资薪金所得扣税公式是怎样的?职工收入包括工资、津贴、劳务收入及各项福利待遇,而职工的收入构成中,绝大部分属于工资薪酬,这也在个税所得税的征收......


·偷5000元会判多少年
      偷5000元会判多少年一般盗窃罪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涉案5000元,基本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标准,依法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