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的哪些权利?

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的哪些权利?
  
  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夫妻之间都有监护的义务,监护义务包括很多,比如赡养、抚养的义务,负担其生活起居,保护其不受伤害等等,民事法律法规对于监护人应该承担的义务做了解释。那么,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的哪些权利?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监护人应该负担被监护人的哪些权利
  
  
  根据最新出台的《民法总则》,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有: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监护人还有保障被监护人人身和财产的权利不受损害。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二、怎样确定监护人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怎么处理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综上所述,民事法规规定监护人应该负担被监护人生活起居、受教育、受医护的权利,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保护被监护人,监护人首先具备一定的能力,具有法律资格。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的哪些权利?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后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
      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一、不兑现离婚协议如何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


·挪用资金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


·儿童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儿童因为年龄较小,自控能力较差,同时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也不如成年人,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儿童发生伤亡的机率也比较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岭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656元/亩;集......


·移送管辖裁定上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移送管辖裁定上诉期是怎么规定的?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因为这属于法院依职权作出的决定。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


·任何法律程序
      任何法律程序都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也不例外。无论是报警后的首例期限,还是扣押与事故有关物品的期限,还是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的......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什么时候算起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


·对于商标续展多久能下来?
      对于商标续展多久能下来?一、对于商标续展多久能下来?商标续展一般一个月到三个月的时间能下来,(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


·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其实盗窃犯罪在实践中是有可能转化为抢劫罪的,那么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要件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