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

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在民间借贷中,欠债不还的情况非常普遍,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往往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对于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还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而对方没钱时,法院不得已中止执行,并可以考虑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那么,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三、如何向法院申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综上所述,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绝执行的,伪造证据而逃避执行的,法院可以选择将其列入失信人被执行名单,这就是所说的黑名单,这个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具体到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还得看法院的具体裁决。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会限制高级消费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典型的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越来越发达,骗子的手段也逐渐提高,但对于非法集资的形式主要还是通过典型的案例演变而来的,通过熟知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我们可......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由于农村中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若需要进行租赁的话,此时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才行,当然,按照规定不同性......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程序是什么?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法律依据:1、《......


·刑事案件流程由几个阶段构成
      刑事案件中,一般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然而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诉讼,其实这都是有一定流程的。当然了,在流程里面就会涉及到一些具体......


·民法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
      民法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能否主张?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能否主张?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残疾赔偿金是可以主张的。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我国有着土地共有化的机制,如果想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者,就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金钱来交换......


·批准逮捕后家属如何做
      一、批准逮捕后家属如何做?批准逮捕后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进行会见、阅卷,积极行使辩护权利,以争取最好结果。律师可以在第一时间介入到刑事案件......


·哪些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


·如何判定完全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的不同
      如何判定完全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的不同1、著作权归属不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因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