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物抵债协议范本

以物抵债协议范本
  
  在很多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会选择以物抵债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为了避免权益再次受到侵害,一份合法有效的以物抵债协议是非常关键的。今天整理了关于以物抵债协议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以物抵债协议范本
  
  甲方:
  
  信用社(债权人)
  
  乙方:
  
  (债务人)
  
  丙方:
  
  (担保人)(明确是一般担保人或连带担保人,若不特别指明的,视作连带担保人)
  
  经甲、乙双方核对后确认,截止XX年X月X日,乙方共欠甲方贷款本金XX万元,利息XX万元。为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鉴于乙方无法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乙方/丙方自愿将其名下或有权处分的
  
  等财产,用于抵偿乙方所拖欠甲方的借款债务(抵债财产详见抵债物清单)。
  
  第二条 根据评估价值,考虑到市场因素和变现费用,同意上述抵债物折价人民币 xx 元,用于抵偿甲方贷款本金XX万元,利息XX元。
  
  第三条 甲方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即取得抵债物的处分权,随即停止计算乙方所拖欠甲方的相应的贷款利息。乙方/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抵债财产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书交付甲方,并在XX年X月X日前办妥有关抵债物登记及产权过户手续,逾期未能办妥,则甲方有权从停息日起恢复计收相应贷款利息。
  
  第四条 因抵债物过户或登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丙方承担,乙方/丙方应当及时支付。甲方垫付的,有权向乙方/丙方追索,或者扣减相当于垫付金额的抵债金额。
  
  第五条 乙方/丙方对提供的抵债物必须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并在将抵债物交付甲方之前,向甲方充分说明抵债物的质量、性能状况及缺陷,交清有关技术手册、合格证书、验收报告等资料。乙方/丙方必须保证抵债物来源合法、手续齐全,交清相关规费。如由于乙方隐瞒抵债物情况,致使甲方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使甲方合法权益受损的,乙方/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与此同时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立即恢复原来贷款状态。
  
  第六条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即有权处置上述抵债物,在甲方正式取得上述抵债资产的使用权之前,该抵债物出现产权纠纷:如被有关部门查封、拍卖或受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抵债资产不能顺利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立即恢复原来贷款状态。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由,双方应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除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 X份,签定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偿物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XX年X月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XX年X月X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
  
  X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以物抵债协议的资料。因为现在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解决纠纷已经较为普遍,也有通过该种方式来转移责任财产等,所以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再次出现纠纷。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缩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很多地区都开始对当地土地统一征用规划,对于当地被征地的农民来说,征地......


·无证驾驶被逮怎么办
      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试用期辞退是否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
      试用期辞退是否有补偿金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


·徐州征地补偿细则2023规定是什么?
      当面临房屋被拆迁时的徐州市民肯定最希望了解的就是关于徐州市当地的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徐州政府为了解决市民的需求而专门制定了征地补偿的细则供您......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个人欠款还不上受什么法律责任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话,是需要在约定的日期内偿还的。如果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抵押物担保审批注意事项有哪些
      抵押物担保审批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什么是抵押物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物是由债务人或第三......


·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算不算工伤?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有可能算是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


·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需要劳动的企业工作。企业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一、享有子女探视权的?
      一、享有子女探视权的有哪些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一、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一、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1、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