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我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一个通知,但是这一通知的具体内容我们却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带您了解的就是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全文中规定了哪些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
一、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 (试行)》和《土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厅[20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精神,部制定了《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附件一)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案办法(试行)》(附件二)二个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
(一)、审批权限划分
(1)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且符合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受权经营方式配置土地条件的企业,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部审批。经国务院批准改制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1、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或国务院领导批准改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
2、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或国务院领导批准改制组建境外上市企业的。
(2)无论哪类企业,若改制涉及的土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直接到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
(3)国务院有关部门、企业集团或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且符合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土地的企业,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土地所在地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为方便与有关部门衔接,同一企业涉及有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企业根据需要,可持有关省(区、市)的处置批准文件到我部转办统一的公函。 如果同一企业改制涉及的划拨土地,部分采用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部分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部分土地采用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等多种处置方式并存的,土地资产处置部体方案一并拟订,按照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审批限报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一并核准,具体处置方案则按各种处置方式的审批权限分别在市且或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范围和程序
(1)适用范围 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
(2)报批程序:
1、改制企业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批准文件,拟定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省或国务院土地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2、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经核准后,企业应自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土地状况和估价结果,拟定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
3、企业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产权状况、地价水平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意见,并附土地估价结果初审表;
4、企业持改制方案、土地估价报告、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和初审意见,到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
5、企业持处置批准文件在财政部门办理国有资本金转增手续后,到土地所在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三)、总体方案核准办理要求
(1)所需报件:
1、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申请文件;
2、改制批准文件;
3、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的文件;
4、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涉及土地的基本类型、宗地、面积概略数及相应的处置方式等);
5、企业改制方案。
(2)审查内容:
1、报文资格;
2、采取授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的资格;
3、企业改制所涉及土地基本类型及各类土地对就的处置方式。
(四)、具体处置方案审批要求
(1)所需报件:
1、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的申请文件(含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
2、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
3、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4、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文件;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权属和地价水平的初审意见(含土地估价结果初审表)
(2)审查内容:
1、土地处置方式;
2、土地权属状况;
3、地价水平等。
我们可以知道该文件中规定了审批权限划分、文件的适用范围、报批程序、办理要求、审查内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各地方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提供了设立依据,使各地方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行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娘家借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孙子、孙女在法律规定方面不是作为直接的法律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但是还有许多法律去制约。由此可见,作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
·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是怎么样的?一、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不能没有理由任意解除。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必须是......
·期房买卖的合同要约定什么
考虑到商品房买卖市场的现状,我们可以知道,购房者购买期房是有优势的,比如:购房者有比较大的选择余地等。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要将相关事项在期房买......
·2023盗窃罪新规定如何量刑
一、盗窃罪新规定如何量刑(一)盗窃罪量刑标准2018《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是什么?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参照标准一、住宅类别一:①墙:进口墙漆墙面或墙纸、局部......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下......
·淄博市罗村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淄博市罗村镇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虽然人民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依法仍然可以对人民正在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因为国家需要进行相应的公共利益建......
·在试用期职工受伤算工伤吗
在试用期职工受伤算工伤吗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