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隧道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隧道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隧道的修建大多发生在我国的公路之上,目前我国的隧道的修建技术可以说已经达到了一个国际领先的水平。公路上大大小小的隧道在修建完成以后,都会有着严格的验收标准和流程。隧道工程质量的保障,还离不开我国相关法律的约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隧道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隧道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法人验收时,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时,验收质量结论可为合格或优良;政府验收时,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时,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意见只能为合格。
  
  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质量等级核定时,如果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可核定为优良。
  
  二、隧道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隧道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按照我国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针对隧道工程质量和其它建筑工程的工程资料,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对验收单位和建筑方来说都是如此,只要质量不合格,都是绝对不允许使用的,否则相关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还有案底吗
      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还有案底吗?拘役一个月办理的缓刑也有案底,判缓刑,代表已经有了犯罪记录,是有案底的。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


·对于陌生人的遗忘物,如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遗忘物
      对于陌生人的遗忘物,如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遗忘物,究竟是属于盗窃还是侵占,这个问题需要从国家法律的具体规定上来判断,根据法律,盗......


·成为大股东的标准是什么?
      一、成为大股东的标准是什么?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


·关于拘留最短时间多少天?
      关于拘留最短时间多少天?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拘留最少1天,最长15天。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


·如何认定痕迹证据 如何保护现场的痕迹物证
      痕迹证据也叫微量物证,是以其存在状况、外部特征以及其品质、性能来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那如何认定痕迹证据?犯罪现场的痕迹证据保护得越完整的,由此......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现在的企业公司常常会因为没有优秀的经营管理,造成资产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等原因而面临破产倒闭。......


·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不给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终止代通知金不给怎么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事......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属规定是什么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归属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物品一般是对应的有所有权人的,但是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埋藏物是没有所有权人的。有的人发现了埋藏......


·基金公司法人要基金证是否有规定
      基金公司法人要基金证是否有规定购买基金现在也成为我国普通公民一种比较热门的投资理财手段,现在除了银行可以买基金以外,各种各样的基金公司也如......


·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概念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概念是怎么样的?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


·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退休职工还须缴纳吗?
      福利待遇的五险是法律强制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除了医疗保险是即交即用的,其他保险在特定时间才能享受。对于医疗保险,国家不仅有缴费年限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