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在外工作的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当在外工作的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才算是真正的安心,但是他们常常在买房的过程遇到一些专业性词语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些房子上房是什么意思,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子上房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开发中的上房指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没有水也没有电的房屋。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
  
  
  每一类拍卖标的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与该类标的物的特性相联系的,房地产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二) 使用的长期性。
  
  (三) 影响因素多样性。
  
  (四) 投资大量性。
  
  
  (五) 保值增值性。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 房地产的类别有哪些?
  
  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
  
  (一) 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
  
  1、 居住用地
  
  2、 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
  
  3、 工业用地
  
  4、 仓储用地
  
  5、 对外交通用地
  
  6、 道路广场用地
  
  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绿化用地
  
  9、 特殊用地
  
  (二) 根据房屋的用途分类: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八类:
  
  1、 住宅
  
  2、 工业厂房和仓库
  
  3、 商场和店铺
  
  4、 办公楼
  
  5、 宾馆酒店
  
  6、 文体娱乐设施
  
  7、 政府和公用设施
  
  8、 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
  
  三、什么是房地产业?
  
  (一) 房地产业是指从事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二)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的开发和再开发,如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组织开发建设、对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等;
  
  2、 房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
  
  3、 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纪代理、物业管理。
  
  4、 房地产的调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产的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建立和健全房地产法规,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上房主要是竣工验收后没有水没有电的房屋,而在房地产中有多种用地类型,比如住宅用地,工业厂房和办公楼以及文娱设施等等,了解相关的房地产知识,在购买过程中才能更好的选择自己中意的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使用合同范本怎么写?
      商标使用合同范本怎么写?品牌是产品质量的代表,随着人们对品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很多企业倾向建立自己的商标。商标注册之后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有哪些规定
      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有哪些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依据第47条,在......


·怎么公证婚前买的房子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不一样的。土地征收是先发布土地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明确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的拆......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不同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不同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一、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裁定的情形是什么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


·仅凭收据能要回钱吗
      可以。收据只要是对方开具的,内容真实,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收据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


·在没立遗嘱财产怎么继承
      在没立遗嘱财产怎么继承一、在没立遗嘱财产怎么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遗产继承是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


·离婚孩子抚养权出轨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出轨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吗?出轨不会影响抚养权判决,出轨和抚养权判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


·在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在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很多人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一定的误解,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或者20年,其实10年或者20年是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