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租房到期后押金退还吗?

租房需要缴纳押金的,这是很常见的现象,当然也排除一些还房东不收取押金的情况。押金的多少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很多租客都想问租房到期后押金退还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租房到期后押金退还吗?
  
  租房到期后不续租房屋,房东必须退还押金,但是如果对租屋进行了损坏,房东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不退还租房押金怎么处理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8、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9、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11、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12、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13、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14、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三、租房一定要交押金吗?
  
  一般来说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5、因房东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房东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租客必须在接到房东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6、因房东原因导致租客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房东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租客,且租客有权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租房是否需要缴纳押金,根据双方协商决定,但是实际中收取押金的情况还是最普遍了,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是不能退还押金的,因为租客构成违约责任。所以,处理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这是很有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贫困户搬迁,旧房强拆安全谁负责《房屋被强拆该告谁》?
      贫困户搬迁,旧房强拆安全谁负责《房屋被强拆该告谁》?一、房屋被强拆该告谁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实施的部门是市、县......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


·我国的道路交通压力在一些大城市表现的尤为明显,像北京上海这些
      我国的道路交通压力在一些大城市表现的尤为明显,像北京上海这些城市更是如此。大量的车辆本来就为出行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司机本身还不遵守道......


·合同扣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扣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的30%,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违......


·黄灯亮后通过算违章吗
      看具体情况定。黄灯亮时开过去算违章,属于闯黄灯行为。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您可以继续通......


·居委会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居委会的工作关系到小区各家各户,其中开各种证明是居委会的主要职能之一。像居住证明、婚育证明等都需要居委会开具,那么居委会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
      土地确权怎样能继承父母土地?只要土地确权了,父母的土地可以直接被子女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


·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只有五类土地一种:五类区片区片范围:白藤街道、斗门镇、白蕉镇、井岸镇、乾务镇、莲洲镇......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一、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主要包括哪些?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2、......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