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下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钱不会被返还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往往男方都会同时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而在一些案件中这样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一些案件中确实没有被支持的,也就是说此时彩礼钱不会返还给男方。那通常在哪些情况下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钱不会被返还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哪些情况下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钱不会被返还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二、离婚时需要归还彩礼的情况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就能要回来。(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能要回来。
  三、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
  因一方悔婚结婚彩礼需要返还吗,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那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但不是全部返还,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实践中,起诉离婚男方要彩礼钱并不是一定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这要看实际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是否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中的规定,要是符合,那男方在离婚的同时要求返还彩礼的,这样的诉讼请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你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一、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第一条宗旨、目的:为了贯彻《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


·?
      ?一、告丈夫重婚罪找哪个部门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


·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和规定
      如果对交通事故的判决不满意即可申请行政复议,随后相关单位就会对申请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审查和决定,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当然了申请行政复议......


·自首认罪被判无罪的意义如何?
      其实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罪犯来说,自首可以说的上是一条很光明的路。因为犯罪的行为确实是已经实施了,这个是没有办法更改的。所以行为人如果自首,......


·交警有权查身份证吗
      交警在特定情形才可以查身份证。比如,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不可以协议离婚,因此只能诉讼离婚。第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不可以协议离婚,因此只能诉讼离婚。第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争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有孩子,往往涉及到争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是父母的宝贝,父母都希望孩子在自己身边长大,这个时候,往往会打的不可开交,这种情况一......


·民法典第169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69条规定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


·刑事诉讼法中抗诉的案件必须审理吗?
      刑事诉讼法中抗诉的案件必须审理吗?一、刑事诉讼法中抗诉的案件必须审理吗?必须要进行审理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