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有哪些?
拐卖妇女、儿童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妇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至于本罪所引起的被害人家庭妻离子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是本罪的危害后果,而非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妇女、儿童。“妇女”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物色外流妇女,并用谎言骗取信任,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有的是利用各种关系,花言巧语夸某地生活好,以帮助介绍对象、安置工作等为诱饵,诱骗妇女随自己离家出走;有的是以帮助照看为名将儿童从监护人手中骗走;有的则是以帮助引路、给零食等方法,将儿童拐走。所谓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将收买、绑架、贩卖、接送、中转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表现形式,是本法对拐卖人口犯罪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 、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在五种行为方式中,拐骗和贩卖是拐卖妇女、儿童罪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客观表现。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本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本罪处罚。实践中,拐卖妇女、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与法律知识了。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也很详细的说明了。为了某些不正当的目的,从而对弱小的儿童或者妇女实施绑架拐卖的行为是及其恶劣的,这将导致被拐妇女及儿童的人生陷入黑暗。这些犯罪分子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害人反抗属于犯罪中止?
被害人反抗属于犯罪中止?不属于犯罪中止;鉴于被害人竭力抗拒,从而使得犯罪嫌疑人害怕耽误实践,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犯罪行为的终止不是因为犯罪嫌......
·一、离婚后按揭房屋无法过户怎么办?
一、离婚后按揭房屋无法过户怎么办?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
·应该如何写国家赔偿申请书
这几年之间,司法制度的不断进步让我们体会到了申请国家赔偿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国家赔偿法的出台更是打破了过去官府从来就不可能向老百姓认错赔......
·男方借高利贷后离婚时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
男方借高利贷后离婚时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一、男方借高利贷后离婚时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男方借高利贷后离婚时妻子也有偿还的义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软件著作权登记几个人可以进行申请
软件著作权登记几个人可以进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果是合作开发的,可以由......
·股东要不要承担公司债务
股东要不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
·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
法律规定什么是工伤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就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
·质量永远是衡量建筑工程好坏的第一标准
质量永远是衡量建筑工程好坏的第一标准。为了确保服役期内的质量,都会有一定期限的保修期。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
·共同控制公司法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共同控制公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存在情形主要集中在股东股权比例较为分散,且没有一方持股到50%以上的。在判断能否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7岁童工吗?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7岁童工吗?不算,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属于童工。《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
·一、驾驶人员每毫克800多醉驾吗?
一、驾驶人员每毫克800多醉驾吗?驾驶人员每毫克800多的情况下,显然应当算作醉驾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