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坏界碑、界桩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的边境地区,国家设立的都有界碑。按照界碑为依据,其他外来人员是不可以非法进入我国境内的,只要越过界碑的位置,那么就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说在生活当中是不允许任何人破坏我国的界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破坏界碑、界桩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一、破坏界碑、界桩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二、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界碑、界桩罪是指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这里,所谓“破坏行为”,主要是指捣毁、盗窃、拆除、损坏、掩埋、移动位置,等等。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使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失去了原有的作用,都应视作破坏行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国家国境的界碑、界桩。国家边境上的界碑、界桩,是标志国家领土范围的标记,它既可以是永久性的,也可以是根据条约规定埋设的,还可以是按照历史形成的管辖范围埋设的。至于界碑、界桩的具体形式如木桩、铁桩、石碑,等等,均在所不问。
  
  三、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三条 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刑事规章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3.31 公通字[2000]30号一、立案标准
  
  (七)破坏界碑、界桩案
  
  1、采取盗取、毁环、拆除、掩埋、移动等手段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的,应当立案侦查。
  
  2、破坏3个以上界碑、界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四、构成特体
  
  1、罪体
  
  行为 破坏界碑、界桩罪的行为是破坏界碑、界桩。这里的破坏,是指将界碑、界桩砸毁、拆除、挖掉、盗走、移动或者改变原样,从而使其丧失国(边)境的分界作用。因此,破坏界碑、界桩并不在于毁坏界碑、界桩的物质载体,主要在于使其丧失分界作用。
  
  客体 破坏界碑、界桩罪的客体是界碑、界桩。这里的界碑,是指在陆地接壤地区埋设的指示边境分界及其走向的石质标志物。界桩,是指在陆地接壤地区埋设的指示边境分界及其走向的木质标志物。
  
  2、罪责
  
  破坏界碑、界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界碑、界桩而有意加以破坏的主观心理状态。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是不管是中国人或者是外国人,只要触犯本罪的话,都会按照我国的相关刑法条文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一般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住宅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
      住宅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1、住宅土地使用证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也称土地使用证,是由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的证明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一般发证的范围......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


·汽车配件购销合同怎么写?
      汽车配件购销合同怎么写?汽车部件购销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汽车配件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自本合同......


·巨大非法集资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目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标准大约有四种,每一种的判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同样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非法集资就是其中一种,而既然也是违法犯罪的......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
      并购贷款比例和期限的变化具体有哪些?一、并购贷款期限由五年延长到七年近年来,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结......


·民事诉讼中止送达部门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吗?
      民事诉讼中止送达部门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吗?中止执行法院必须通知当事人,将中止裁定书送达给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欺诈须具备的要件有哪些?(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


·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费用主要就是80元的房产证登记费,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


·订立遗嘱要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订立遗嘱要符合的要求是什么(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一、抢夺罪与抢劫罪有什么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