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上文中,分别对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解答,其中无论是信用卡诈骗罪还是诈骗罪,法律中规定的最高处罚都是无期徒刑,并且还会同时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外,这两个罪名都是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作为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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