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协议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

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自由选择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法院会审理然后判决。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需要自己去办理。那么协议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协议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协议离婚的手续怎么办理
  
  自愿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办理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的过程比较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在办理离婚之前将离婚协议签订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
      由于我国车辆众多,所以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也是有一个很大的数量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方配给受损害方的经济赔偿,由于......


·最有效的遗嘱需要符合哪些规定有效遗嘱
      最有效的遗嘱需要符合哪些规定有效遗嘱,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要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离婚可以不让探望孩子吗 (一)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
      离婚可以不让探望孩子吗(一)离婚后可以探视子女吗?答案是肯定的。原婚姻法没有规定探望权,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离婚之后的夫妻,因双方关系恶化,抚......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退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律上从来没有过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均需要一方作出明......


·赡养协议制度指的是什么?
      赡养协议制度指的是什么?根据《赡养协议公证细则》第2条规定,赡养协议是赡养人就履行赡养义务与被赡养人订立的或赡养人相互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而订立的......


·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的预算,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


·判决拘役是否有了犯罪记录?
      判决拘役是否有了犯罪记录?拘役作为一种刑罚,代表着人民法院认定其有罪,显然是有案底的,行为人是会留下犯罪记录的,并且案底会终身保存。并且我国实......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管辖对吗?
      用人单位会采用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方式来避免人才流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在双方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选择离职,那么他的......


·集资诈骗罪用款单位应该怎样判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比如说是集资诈骗。说到集资诈骗,很多人会有疑问,就是集资诈骗罪用款单位应该怎样判刑,有些人会认为用款单位......


·2023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
      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