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遭遇价格欺诈怎么维权?

遭遇价格欺诈怎么维权?
  购物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日常行为,但是日常购物中有不法商家采用价格欺诈的方式以不法盈利,那么作为一名精明的消费者,我们遭遇价格欺诈怎么维权?针对这些问题,的我们为您作了相关的总结。 
  首先,我们要知道价格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或采取的价格手段,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欺诈行为。
  
  属于欺诈性的标价行为有:
  
  ①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②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③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④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⑤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⑥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⑦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⑧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模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⑨其他欺诈性标价行为。
  
  属于欺诈性的价格手段有:
  
  ①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②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③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④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⑤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⑥其他欺诈性价格手段。
  
  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怎么办?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由此可见,我国通过法律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了保障,当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的时候,我们可以先向销售者要求相关的赔偿,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一名精明的消费者,我们不仅要精明的挑选产品,更要了解相关法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我们对于遭遇价格欺诈怎么维权?问题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是如何规定的?
      生育子女,是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是出现超生的情况的话,一般是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对于抚养费的支付的标准,每个地区的政策也是......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如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不一致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


·交警不仅仅负责交通的疏通,而且还负责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帮
      交警不仅仅负责交通的疏通,而且还负责着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帮助交通事故的双方合理的解决。而交警不是凭借着自己的判断力来认定责任。他们了解我国......


·刑事案件另诉伤残赔偿金可以吗?
      刑事案件另诉伤残赔偿金可以吗?可以,需要根据实际的诉讼请求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手续有哪些?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手续有哪些?一、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手续有哪些?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三种方式,不同方式有不同手续和程序。第一种是在拘留期间向......


·看守所临时羁押时限多久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看守所羁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8个月零7天。《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取保候审在批捕之前还是之后
      取保候审在批捕之前还是之后《刑事诉讼法》对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时间没有限定,原则上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一)......


·夫妻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登记离婚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


·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 一、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
      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一、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查→登记完成,转让需提供的资料1、合同......


·商标宽展期怎么算 商标宽展期有多久
      商标宽展期怎么算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


·司法鉴定提交材料有哪些
      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除了要提交书面的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外,同时还要求申请人交纳鉴定费,并且还要提交相应的鉴定材料,否则无法顺利得出鉴定结果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