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没有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资料保存几年?

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有些职工若干年前遭受工伤,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或者随着年纪增加、伤病反复不断,或者对当年的工伤认定有异议,出于种种原因,希望在多年后重新查阅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况,但不知道当年的档案资料是否还存在,那么,按照规定工伤认定资料保存几年呢?
  
  一、工伤认定资料的范围
  
  工伤认定档案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法律文书和资料的组合体。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
  
  (五)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七)就医材料复印件;
  
  (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与案卷有关的书证、证人证言;
  
  (十)工伤调查询问笔录;
  
  (十一)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工伤认定程序中止通知书;
  
  (十二)工伤认定决定书;
  
  (十三)送达、传递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包括送达回执、特快专递票据等;
  
  (十四)行政复议材料;
  
  (十五)行政诉讼材料;
  
  (十六)工伤认定工作中形成的声像和电子载体记录等。
  
  二、工伤认定资料的保管期限
  
  工伤认定档案要一案一卷,一卷一号,重大案卷永久保存,一般案卷保存期为20年。
  
  三、工伤认定资料的销毁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工伤认定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工伤认定档案,应当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填写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至少两人在指定地点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属于永久、长期保管的工伤认定档案,应当在归档后按有关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对违反工伤认定资料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因保管不善造成工伤认定档案丢失、损毁、泄露国家秘密或伪造、编造、篡改工伤认定档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资料的保管和管理部门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不是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认定资料保存几年则要区分一般性质和重大性质,一般案卷在20年内都可以找到,重大案卷则一直都会妥善保管,只不过不再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保管,而是存放在档案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贵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就关系到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本文着重讲......


·家中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
      家中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


·如何能知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是否备案?
      如何能知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是否备案?劳动者要查看劳动合同是否备案到劳动局,那么带上劳动合同书到劳动局咨询,一般购买社保的,那么劳动合同书都备案......


·证券公司融资需求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融资需求是怎样的?为了增强社会市场的竞争能力,行政单位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有能力的主体,创立公司。传力公司不仅需要资金,如果不具备......


·夫妻俩人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
      夫妻俩人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一、夫妻俩人分居几年算自动离婚《民法典》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首......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1、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


·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首先
      如何追讨拖欠的工资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一、建筑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建......


·怎样申请车损减值鉴定
      怎样申请车损减值鉴定一、怎样申请车损减值鉴定车损减值属于财产损失之一种,从目前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来看,车损减值不属于理赔范围。当事人提起车损......


·公司未缴社保费,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
      由建设单位为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所以验收的组织人是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