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 在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属于集体

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
  
  在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属于集体性质的比较少。通常我们所说的集体企业大多数都是一些国有企业,不过国有企业的经营性质在改革开放以后,虽然说有了一个初期的经营管理体系,不过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可能集体企业改制也是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
  
  一、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
  
  改制后的性质通常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企业改制改制流程
  
  (一)、集体企业改制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集体企业改制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三)、集体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
  
  订立章程、
  
  报有关部门审核、
  
  出资并验资、
  
  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注册登记。
  
  我国集体企业改制以后,通常情况下的性质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是不管怎样,集体企业在进行改制的时候,一定要制定一套详细的改制方案,最重要的就是集体企业往往在改制过程当中,员工的利益问题是最难处理的一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近几年进入到了飞速发展的时代,而随着很多的工业项目得到不断的开发,随之而来的就是出现了很多的征地需求,但是在征......


·《民法总则》善意相对人是什么?
      《民法总则》善意相对人是什么意思?我国在2017年颁布了民法总则,这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一部基本法律,主要调解是公民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保障善......


·非法走私制毒物品怎么判刑
      一、非法走私制毒物品怎么判刑犯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根据责任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可分为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区分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债务可适用......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 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
      送达地址确认书模板送达地址确认书是生活中当事人在诉讼、仲裁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文书,送达难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头痛的难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规范......


·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一、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


·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需要吗?
      一、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需要吗?有可能会的,因为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第八十......


·起诉期间异地羁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起诉期间异地羁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起诉期间异地羁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起诉期间被告被异地羁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履行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代履行是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代履行是行政强制措施,我们国家行政强制措施当中是包括有代履行的这样一种措施的,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


·哪些人具有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在日常生活中起到监护人的义务。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尽到了很好的监护义务,对于那些不合格的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改制相关问题的规定是什么不管是公司还是其他的盈利性组织,都统称为企业,当然现在可能企业在大众的眼里是对大公司,例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