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房子公证给孩子吗,怎样公证?

离婚房子公证给孩子吗,怎样公证?在生活中,夫妻会遇到很多问题,然后选择离婚。如果在离婚后想要把房子放到其他亲人的名下,是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经过具体流程依法办理公证的。由于房子在法律上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所以公证的时候是必须一起的。那么离婚房子公证给孩子吗?公证的流程是什么?一、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孩子还用公证吗?1、离婚后的房产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子女的,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并不是房产过户都要办理公证的,如果你想要更放心一点的话是可以办理过户公证的。2、当事人准备材料,亲自到房产局直系亲属买卖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办理直系亲属房产公证的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过户房产公证的申请表格。3、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给子女的公证中,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然后双方签字认定就可以了。二、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孩子如何公证?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父母需要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并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房产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时候,房屋过户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进行房产过户手续。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通过对上面所有内容的阅读,相信您对离婚房子公证给孩子吗的一些问题有所了解了。提醒您的是,如果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夫妻有一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自己到场的话,是必须办理相关的一些委托的手续的。在办理公证的时候,该委托人需要拿着委托的手续和该方的相关的身份证明等。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计算的?
      年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计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


·公诉转自诉案件类型是什么
      公诉转自诉案件类型是什么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类型是什么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


·合同约定的滞纳金能否视为违约金
      因为普通人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因而有的时候约定合同条款的时候,认为自己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但其实法律方面并不是这样作出规定的,这个时候就很有......


·哪些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
      哪些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一、哪些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


·行政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一、行政判决书的含义行政判决书,是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于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依照法律和规、地方性......


·仅凭借条要求还钱,能否胜诉?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还应当补充其他证据,否则不一定能赢。应当补充证据有: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


·工伤鉴定8级拿赔偿金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职员因工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需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在拿到鉴定结果后,才能向用人单位人......


·一、法律规定如何拒绝付抚养费?
      一、法律规定如何拒绝付抚养费?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男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后,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有孩子的,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安排。一般会把抚养权安排给其中一方,将孩子交由其直接抚养,另一方......


·异地经营是否算偷税漏税吗?
      一、异地经营是否算偷税漏税吗?异地经营如果没有走法定程序的还是算作偷税漏税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