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违反竞业限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您在入职时都会签订就业合同来保证自己的权益,在离职时,不少企业会对离职的公司高层要求竞业限制,那么,如果违反了竞业限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违反竞业限制的处罚标准。一、违反竞业限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约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条款和保密协议就生效了,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要通过事先约定加以明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事先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时需要支付的金额。若因违约行为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造成了损害,违约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显然,违约金是惩罚性条款,赔偿损失是一种补偿性责任,即使没有约定违约金也可以要求主张损失,关键在于实际损失计算方式的约定和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实践中,对于竞业限制协议中是否可以约定赔偿计算方式,存在争议。有专家认为,从《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确立以及司法解释四对竞业限制的进一步合理细化,实际反映了一个趋势,尽量维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稳定,不轻易认定协议的无效,并将原来实践中作为无效对待的问题纳入到协议履行范畴,体现了对契约自由的尊重。完全可以参照《合同法》的规定与精神,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式,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索赔更具有可操作性,且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定,不涉及对劳动者权利的非法排除。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参考如下方式进行更为细致的约定:(1)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如商业秘密被泄露后客户的丢失,应当签订的合同没有履行等);(2)以违约人因违反约定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作为赔偿额;(3)因违约行为造成该商业秘密完全公开的,以该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作为赔偿损失的依据(商业秘密的全部价值,可由委托国家认可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定);(4)约定双倍或多倍返还竞业限制补偿费;(5)违反保守秘密和竞业限制所获得的收益;等等。通过上文,相信您对违反竞业限制的处罚有了一定的了解,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确立维护了竞业限制效力的稳定,体现了对契约自由的尊重。同时也希望您在创造自己的收益时不要侵犯了他人的权益,给他人的公司造成损伤,要遵守自己的约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一、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更换过程其实比较简单。(一)排队拿号拿完号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


·民事诉讼法保全时限是多少
      民事诉讼法保全时限《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你们公司提供了担保就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不付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


·行政违法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违法的主体是什么行政违法有分类吗行政违法的主体是什么行政违法有分类吗(一)行政违法行为:行政违法指的是一种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动,......


·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中,继父母去世以后,为留下遗书,这个时候继父母的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不了解的朋友们,请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有哪些
      一、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有哪些?(一)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


·新手开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一、新手开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机动车逆向行......


·一、赌博离婚已经还清的债务要双方承担吗?
      一、赌博离婚已经还清的债务要双方承担吗?赌博所欠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由赌博之人一人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


·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怎么写?一、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应该怎么写?对于一项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来说,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部分进行......


·怎么区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
      一、怎么区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