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在电影电视剧中,经常会出现黑社会组织犯罪作案的桥段,实际上公安机关也曾经多次打击处理了一些黑社会组织,这些黑社会组织成员往往是一些社会闲散和两劳人员,被组织者纠结起来,以暴力等非法手段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那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的要件有哪些呢?
  
  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定义
  
  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行为人为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目的,为首发起、纠集和组织有共同目的人,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所谓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指挥、协调的行为。所谓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自愿而积极加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即构成犯罪。同时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组织、领导、积极参加的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定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所谓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对组织的犯罪活动进行谋划、决策、指挥、协调的行为,以及协调处理组织内部重大问题等行为。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中处于中心地位,统摄组织的整体犯罪计划和具体犯罪的实施。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与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别在于,前者的行为内容一般只涉及组织内部事务,其性质是组建、完善、扩大黑社会性质组织;而后者的行为内容主要涉及组织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其行为性质是策划、指挥、协调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
  
  所谓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别在于,积极参加和参加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两种方式,由于刑法第294条第1款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规定的法定刑不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积极参加和参加十分必要。积极参加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的差别。我们对于积极参加和参加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行为人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而是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行为人对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观心理态度;
  
  2、行为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观心理态度。积极参加者不仅对于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态度是积极主动的,而且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时,其态度也是积极主动的。这种积极主动的态度可以通过其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参加该组织活动的行为表现体现出来。
  
  综上所述,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包括三类,一个是组织者,建立和管理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其次是领导者,也就是黑社会头目,带领成员实施犯罪行为;还有参加者,分为参加和积极参加,以其积极主动性和是否参加犯罪活动为判断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区别是什么(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2)诽谤......


·车子被刮了怎么报保险索赔
      车子被刮了怎么报保险索赔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大致说清楚自己车辆的情况。2、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


·交通肇事逃逸被抓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被抓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


·网购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怎么办?
      一、网购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怎么办?跟卖家联系,讲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觉得是假冒伪劣的理由跟卖家沟通,然后要求退货。如果卖家同意,那就很简单了......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商标注册原则与商标续展的规定是:(1)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2)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原则;(3)保......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


·如何收集分居证据,分居满两年就能离婚吗
      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情况非常多,很多人都把分居满两年当成了离婚的程序,在法律上分居满两年就能离婚吗?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
      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您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


·劳动法不签合同怎么处理
      劳动法不签合同怎么处理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和单位协商解决;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


·自书遗嘱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自书遗嘱是与代书遗嘱相对的,这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按照国家的规定自己亲自书写遗嘱的情况。但在具体立下自书遗嘱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