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

当战争发生的时候,作为军人,要尽到保家卫国的义务,发挥英勇作战的优良作风。而对于一场战役而言,军情关系重大,军人务必准确传递。如果在战时隐瞒、谎报军情,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那么,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军人故意掩盖军事情况,不报告或者报告不真实的军事情况,因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加重处罚事由包括,隐瞒、谎报军情犯罪而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利等。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力量的作战指挥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瞒、谎报军情,对作战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隐瞒是指对按规定应该向上级报告的军情隐而不报,掩盖事实真象,谎报违背客观事实,将编造、篡改的军情向上级报告,欺骗上级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军人。通常是各级指挥人员和情报工作人员,但在特殊情况下,其他军人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3、隐瞒、谎报军情必须是对作战造成危害,才构成犯罪。例如,因隐瞒、谎报军情扰乱了作战部署,贻误了战机,影响了作战任务的完成,或给敌人造成可乘之机,使部队遭受较大损失等。如果没有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可按军纪处理。
  
  二、如何区分谎报军情罪与战时造谣惑众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战时制造谣言,致使军心不稳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不同。谎报军情罪的行为人,一般是负有传递、报告各种军职情况等特定职责的人。而战时造谣惑众罪则是任何参战人员均可构成。
  
  2、客观要件不同。谎报军情罪是对作战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的谎报军情行为,战时造谣惑众罪则表现为在战时造谣惑众,致使军心动摇的行为,主要指散布在装备、士气、战绩、伤亡情况等方面吹嘘敌人、贬损我军的各种谣言。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介绍了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按照刑法条文,构成本罪的,最低刑期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十分严重,给战役造成重大损失,导致战役失败的话,法院会以加重处罚的理由,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刑罚包括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组织越狱罪怎么判
      越狱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关于这一点相信是我国每一个普通公民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我国将一些犯罪分子抓捕入狱判刑,这一系列的流程都是希望犯罪分子......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判决书
      强迫卖淫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这种事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强迫卖淫罪是要受到我国法律严重的处......


·再婚后生孩子抚养费是否应当由前夫支付?
      家庭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十分复杂的,夫妻离异后其中一方有再婚的情形有很多,如果再婚后的一方有前一段婚姻生育的子女,前夫需要支付抚养费是没有疑问的......


·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如何处理?夫妻婚前存在债务关系应当由夫妻个人一方来进行承担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


·劳动合同法十大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


·一、醉驾处罚拘役对后代有没有影响?
      一、醉驾处罚拘役对后代有没有影响?没有影响,法律只是针对违法犯罪本人,与犯罪者家属没有关系,也不会影响到犯罪者的家属的生活、学习、工作等方......


·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很多时候,起诉离婚都是无奈之举。而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也就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了。但是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问......


·诉讼时效对合同债权的规定是多久
      诉讼时效对合同债权的规定是多久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危房改造审批需要多久
      一般都要半年左右。危房改造一般要经过排查摸底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补助资金一般是在通过检查验收之后,打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一)排查......


·公司拖欠工资哪个部门管
      公司拖欠工资哪个部门管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