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汽车违停怎么处罚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不受处罚

汽车违停怎么处罚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不受处罚一、汽车违停怎么处罚(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2、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二)驾驶人不在场处罚方法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二、下面交通违规行为,并不受处罚:(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2)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且能当场改正的。(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5)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6)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且能当场改正的。(8)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警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9)因为道路交通标示不明或者没提示而被开罚单,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一定要申诉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示:如果进行电子眼违章的复议,需要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申请”,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时间。然后,把复核申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门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实践中,无论是违章停车,还是超载、超速等行为都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但由于实际违章的情况不同,因此具体作出处罚的时候也是不一样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婚姻法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婚姻法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一、2020年民法典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吗?民法典中重婚属于无效婚姻,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如下: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


·单位可以克扣工资吗
      很多时候,我们发现劳动者每个月领到手的工资,其实并没有之前约定好的那么多。这应该是用人单位扣了一部分工资起来,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用人单位......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取消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止有哪些
      取消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止有哪些一、取消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止有哪些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


·同居等于重婚?
      同居等于重婚?在离婚率升高的今天,一对夫妻出现“出轨”、“婚外情”等现象并不奇怪,很多人在婚姻期间甚至与第三方同居,现代社会的工作压力大,夫......


·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省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工业时代,铁路的发明对于人类社会的改变是具有创新性意义的,在历史的进步过程中起到了非比寻常的意义。在当今时代,铁......


·被起诉信用卡诈骗后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诈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会使很多的受害者因此,防不胜防,因此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诈骗罪的类型,除了普通的诈骗......


·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怎么处理?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类案件涉及受害人多、金额大,公安机关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不过,随着我......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如何避免施工方拖欠工程款?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兴起,由于其高回报性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建筑行业。可是......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一、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