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处理非法集资流程是怎样的

各省级公安机关和执法部门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必须做到有条不紊的进行。其实,关于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操作流程问题,在各地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只有按照相关的流程来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处理,才能够有效的杜绝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处理非法集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处理非法集资流程是怎样的?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
  
  第四章 案件受理
  
  第十五条 案件受理实行属地管理,由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
  
  第十六条 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理登记制度,确定部门及人员负责案件的受理工作,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对不属于非法集资性质的举报线索,由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终结受理结论,并向举报人回复。
  
  (二)对管理职责明确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由行业主(监)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受理。
  
  (三)对案情复杂或超出部门管理权限的,由行业主(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处置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
  
  (四)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行业主(监)管部门直接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理工作,根据行业主(监)管部门提交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情况报告,及时组织公安、工商等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研究处理意见。
  
  (一)对不属于非法集资活动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牵头作出终结受理结论。
  
  (二)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确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八条 行业主(监)管部门发现线索或接到举(通)报后,一般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第一步肯定是会对案件进行受理,当案件受理以后就会对整个非法集资的案件进行调查,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所有线索证据都调查清楚以后会移送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组织卖淫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


·上班10天辞职有工资吗
      上班半个月,辞职后也是有工资的,工资根据工作天数来确定应发工资额。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


·领导传销罪能判多少年?
      如今生活压力极大,导致很多人想要一夜暴富或者短时间里赚取大量的钱,传销组织就是抓住人们这一点心理,通过各种手段拉人入伙进而进行洗脑,最终达到......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起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起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诉讼时效。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必须在诉讼时效之内起诉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因为我......


·离婚方式具体有哪些 离婚有哪些方式
      一、离婚方式具体有哪些离婚有哪些方式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


·刑事案件中有批捕证就判刑吗
      一、刑事案件中有批捕证就判刑吗?有批捕证也不一定会判刑,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


·套娃公司如何追加被执行人股东
      什么是“套娃”公司?案件被执行人为A公司,该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为B公司,B公司因其股东C公司未缴纳出资而无履行能力。部分法院认为:有限责任公......


·怎么确定质权与抵押权的顺位
      怎么确定质权与抵押权的顺位关于质权与抵押权竞存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做出约定。不履行直接抚养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并且可以享受探望权。这也是......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规范要求有哪些?
      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规范要求有哪些?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规范要求有照片要清晰;要体现现场的地理位置、现场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拍摄现场局部照片时,宜围......


·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责任划分
      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责任划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