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房子归女方怎么过户

一、离婚房子归女方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5、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普通商品房交易,过户是需要收取一定税收的。但如果夫妻双方由于离婚而将房子过户到另一方名下,只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税费是免予征收的。夫妻双方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夜间施工对于工程的建设者来说也是万不得已的情况,而对于居民来说夜间施工可以说是一种骚扰,所以国家......


·男女离婚抚养权可以归谁?
      男女离婚抚养权可以归谁?抚养权可以归谁这都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合法的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民事诉讼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起诉时效(1)普通2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民法通则》第135条)(2)1年......


·请律师辩护要多少钱啊?
      请律师辩护要多少钱啊?收费的多少和地域有很大的关系,如发达城市和不发达的城市差别,还有大城市和小城市、小县城的差别,而且刑事案件收费是分三个阶......


·调解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定程序吗
      在交警对交通事故作出调解结果之后,若当事人不服的话,可以依法申请进行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于是有的人就纳闷了,这个调解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定程序吗......


·杭州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杭州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一、杭州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


·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则是什么 一、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则是什么?
      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则是什么一、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则是什么?股东减持股票的规则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


·缓刑考验期内在犯过失犯罪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内在犯过失犯罪怎么办?缓刑考验期间如果过失犯罪只要是构成犯罪,都要撤销缓刑,不但这样,还要与原判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一起执行,不分故意......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
      商品检验对国民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生态环境能否保持平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能否得到保证是非常重要的。现实生活中却会有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进......


·羁押与换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羁押与换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羁押与换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羁押与换押的法律规定是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种羁押,而换押的话,是前一个诉讼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