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在诉讼离婚中,要是调解失败的话,那法官需要依法作出判决。而此时夫妻最终是否能够离婚,需要看法官作出的判决,此时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判离婚情形,那么才会准许夫妻离婚。不过法律中对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 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 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有的人认为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那么就会判决夫妻离婚,但其实这是两码事,法院受理案件是因为符合了法律中规定的受案条件,最终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还要看有没有符合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条件,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证驾驶没有撞人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没有撞人怎么处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无证驾驶的情况比较多,其中常见的也就是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而驾驶机动车上路,不得不说这样的行为是很......


·砸其他人家房子私闯民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砸其他人家房子私闯民宅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代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重视保护环境,但
      现代社会,公民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重视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着破坏环境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行为人是要承担责任的。那......


·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牵涉到资金的
      建设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种牵涉到资金的问题,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约定,并体现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中,在质保期到后才发生......


·医疗过错赔偿要求种类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要求种类有哪些?一、医疗过错和纠纷(一)医疗过错1、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


·记名提单需要背书吗
      记名提单需要背书吗?一、记名提单需要背书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straight)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指定的收......


·酒后驾车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严肃问题,我国
      酒后驾车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严肃问题,我国制定了严格地法律法规,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许多人并没有完全了解酒驾事态的严重性......


·贷款办不下来,该由谁负责
      贷款办不下来,该由谁负责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


·自然人之间签的垫资合同是否有效
      自然人之间签的垫资合同是否有效?垫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法院立案了代表就受理了该案件,之后就是排期进行审理,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时间不同。关于民事诉讼立......


·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法院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法院管辖规定是怎样的一、知识产权案件上诉法院管辖规定是怎样的1、著作权民事纷争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