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如何分割
《民法典》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如何分割
一般情况下,法院首先要看有无未成年子女。如果有尚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孩子归谁房子就判给谁。结婚前一方买房,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后买房,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7、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8、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9、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10、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分割会参考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等等条件。
以上仅仅是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如何分割部分情况的解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有关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的知识,才能更好解决离婚问题,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离婚房子归属问题,可以向网站的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实施的主体不同、以及判决的严重程度不同等,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
·封城后逃离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需要区分是否为“恶意逃离”。“恶意逃离”是指明知存在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症状,不及时就医、主动隔离,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
·十七岁是童工吗,如何处罚?
您都知道小孩子是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企业单位不得非法雇佣童工,这实际上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制度,首先童工是没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其......
·《公司法》三分之二股东表决权是什么意思
其实现在公司在经营的时候所谓的董事会,股东会的这些已经成型的规定,这都是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有着非常统一规范的管理的,就比如说其中提到对于......
·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还能和解吗?
一、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还能和解吗?犯罪分子被逮捕后,是可以和解的,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但是和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
·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案由如何认定?
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案由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享受探亲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2)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
·无效婚姻补办登记何时生效?
撤销后的婚姻不能够进行补办,无效婚姻(voidmarriage),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
·土地使用变更权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变更权的程序是什么?中国自古以来和西方有一个非常大的不同点,为什么人们要这么拼命赚钱、工作,就是为了给下一代更好的生活。财产当然不可......
·车辆发生事故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怎么赔偿?
车辆发生事故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怎么赔偿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