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新婚姻法离婚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平分。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如果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才购买的话,那么,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离婚的时候应该平等地进行分割。不过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由于房子是属于不动产,不能将房子劈开一人一半,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做过房产评估以后折价给另一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照法律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
按照法律已签字的口供能翻供吗一、刑事案件第一次的口供可以翻供吗?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一、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
·怎么追究超期羁押的责任
怎么追究超期羁押的责任一、怎么追究超期羁押的责任?怎么追究超期羁押的责任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
·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一、离婚两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1、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
·一、夫妻离婚彩礼怎么退还?
一、夫妻离婚彩礼怎么退还?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
·一、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赔偿吗?
一、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赔偿吗?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是要赔偿的。若员工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则算作工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
·股东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股东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一、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
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一、犯罪的主观形态有哪些因素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
·同一犯罪事实可以两次逮捕吗
如果所有犯罪嫌疑人的涉嫌犯罪的事实都调查清楚,会一起报送批准逮捕。如果晚拘留的涉嫌犯罪事实还没有调查清楚,会到法定拘留期限届满前报送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