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顺畅,上海市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很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顺畅,上海市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很大,很多路口都有交警对来往的车主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则构成醉驾。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缴纳罚款。那么,上海市一般醉驾罚款多少钱?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市一般醉驾罚款多少钱?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外,还首次针对有些司机试图通过当场喝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其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应当立案侦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清楚了上海市一般醉驾罚款多少钱。按照最新法律规定,构成醉驾的,公安机关会处以当事人一千到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另外,在罚款缴纳完毕后,法院会就危险驾驶案件展开审理,没有特别严重情节的话,法院会对嫌疑人处六个月左右的拘役,如果情节较轻,还可以判处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登报 随着个人独资企业的快速发展,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登报随着个人独资企业的快速发展,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的问题也出现的越来越频繁。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债权债务登报的问......


·国家赔偿费用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的发展,我国的执法部门也在尽全力的为公民维护正义,但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执法的过程都是正确的,那么如果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导致错案的......


·在什么情形下合同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法第179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合同不得转让: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其中包括具有特定当事人的合同和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
      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一、未婚生子的离婚后谁抚养未婚生子,是指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


·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二审上诉多长时间开庭没有规定,法律只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期限,刑事案件最长二个半月,民事案件三个月。而一审法院......


·宅基地不能继承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
      宅基地不能继承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3......


·公司可以将孕妇试用期辞退吗?
      公司可以将孕妇试用期辞退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以后,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在试用期内解除与该劳......


·刑事诉讼一审的上诉期是几天
      一、刑事诉讼一审的上诉期是几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如果双方解除劳动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该......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谁?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这点毋庸置疑。但是也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夫妻离异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又是谁了?这个......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在实际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最好先搞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不可继承的财产又有哪些。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遗产的继承。那到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