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

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受伤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关系到受伤职工的权益,而职工在受伤后通常不知道去哪进行鉴定,就认为可以在单位进行鉴定,那么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
  
  用人单位不具备判定工伤资格。但是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供参考。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工伤鉴定机构一般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只不过在省市县三级都有相应的机构,此时受伤职工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一般都是在县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的。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的问题解答,用人单位是不具备给劳动者工伤鉴定的资格的,当从业人员受到工伤后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且得到的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怠于履行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没有怠于履行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一、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


·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夫妻离婚若一方不同意或者在离婚相关事情上面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就只能选择诉讼方式离婚了。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交书......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我们很容易遇到一些纠纷问题,当然,就算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可能遇到......


·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的标准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愈来愈多的城市展开了各种征地活动。我们知道,征地拆迁需要给予被占用土地的居民相关的安置补偿费......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必须负全责吗?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是必须负全责,身为车主主要职责应该是保护现场,并检查看有无人员伤亡,马上选择报警以及拨打......


·社会抚养费一定要交吗?
      社会抚养费一定要交吗的概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


·一、公务员醉驾单位一定要开除公职吗?
      一、公务员醉驾单位一定要开除公职吗是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作为依法履行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法律对公务员依法履行义务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现如今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而且生活质量也比原来好。因此
      现如今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而且生活质量也比原来好。因此很多手里有点闲钱的人都想要做生意,有的是投资一点生意,而有的则是想要自己开公司,......


·撰写子女抚养关系的代理词应注意什么?
      撰写子女抚养关系的代理词应注意什么?当今社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家庭矛盾日益突出。尤其夫妻双方往往因为一些争吵而闹离婚,伤害最大的莫过于他......


·公司因迟到被辞退违法吗?
      公司因迟到被辞退违法吗??公司因迟到被辞退违法吗?违法,公司不能任意辞退员工,即使员工存在一定过错辞退也是需要有法定理由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是什么?
      出版合同3年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出版合同是指出版方与作者之间签订的与出版事项有关的合同。在出版合同中我们可以看到,出版方会与作者约定合同的有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