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援助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什么部门管?
  
  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些当事人会由于经济困难而支付不起律师费,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无偿的,当事人如果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且案件在法律援助的范围之内,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那法律援助是什么部门管?向谁申请?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律援助是什么部门管?
  
  当事人如果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 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二、法律援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当事人如果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向各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如果当事人的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会为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而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则应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经济困难等证明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您都知道国家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如果是农村的额土地的话就是归集体所有了。如果想要使用土地的话就应该具有土地使用......


·在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
      在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职工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程度所作出的判断带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点,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在我国是怎样的?有时候工程是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当然承包工程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关的......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存在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事实婚姻是我们经常可以听到的一个名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民法典中关于事实婚姻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事实上您可能对于事实婚姻只......


·童工能干什么,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社会上也存在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辍学的少年、儿童,一般的企业单位不可以让他们参加工作,那么......


·无意泄露公司机密是否要判刑
      无意泄露公司机密是否要判刑一、无意泄露公司机密是否要判刑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按照......


·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立案以后会网上追逃吗?
      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立案以后会网上追逃吗?网上追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的诉讼能顺利进行,判决书能落到实处。是不会网追的。否则肯定要上网追......


·民事诉讼申请执行期限是多长
      民事诉讼申请执行期限是多长一、民事诉讼申请执行期限是多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上班16天工资怎么算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一、如何处理交通违章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