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管对方要抚养费,情况有哪些?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来说,双方离婚的时候就应该将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写到离婚协议书中,这样今后发生纠纷的概率比较小。可是有时候,双方谈好了抚养费,有义务的一方却不执行。那么,如何管对方要抚养费?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如何管对方要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如您双方有调解书或判决书确定孩子父亲应负担多少抚养费,您可直接持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如双方有自己达成的协议,协议离婚的,可持协议向法院起诉。如原协议父亲不负担抚养费的,可由孩子以自己名义、您担任法定代理人,起诉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待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持生效文书申请执行。3、您双方如能进一步协商成功,则不必起诉,协商不成的再起诉。
  二、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通过我们的分析,您应该知道了如何管对方要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的,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等法院判决下来后,对方拒绝执行判决书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冻结对方的资产,用来偿还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诉讼诉讼请求能否变更
      行政诉讼诉讼请求能否变更?行政诉讼活动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民事诉讼规则进行。在《中......


·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有两种方式,对离婚等问题有纠纷的可以选择诉讼方式,但是选择和平离婚的也有,这时就需要对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协商,如果对房产也选择和平分割的......


·抢夺军用物资罪怎么判刑?
      军人是保卫国家保卫我们人生安全的存在,是我们值得尊敬的人。军人不但经过艰苦的训练,还需要一定的物资提供来保护我们,可是有些不法分子却去抢夺为......


·2023年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 一、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
      2023年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一、起诉离婚要什么证件?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


·拖欠货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一类的商业交易方式在现实中是难以实现的,通常情况下,商品交易都是按照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进行,这样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拖......


·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
      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企业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最新甲方:代表:......


·刑事抗诉事由具体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事由都有哪些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


·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普及,很多人已经意识到了酒后驾驶的危害。酒
      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普及,很多人已经意识到了酒后驾驶的危害。酒后驾驶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极为危险的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造成交......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是什么?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检是什么年检,即“年度检验”。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个体工商户需在工......


·工程分包营业税如何缴纳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


·生前赠与与房产继承的含义
      生前赠与与房产继承的含义1、继承是法定的一种权益,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