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属往往会要求医院赔偿损失,这个过程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这个时候,最好是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那么如果请律师,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了?我们下文做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医疗纠纷一般处理起来较为复杂、繁琐,并涉及医疗专业,需要先将病历等书面材料复印件交由律师,分析后再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至于收费问题,律师收费需要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办案成本等综合考虑,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律师应该如何收取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由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协商。医疗事故纠纷是非常复杂的,而且还涉及到医疗方面的专业问题,要是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建议还是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来为你分析情况,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成为案件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成为案件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一、成为案件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其一是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义务是什么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


·销售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合同应怎样签署
      一、销售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合同应怎样签署《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


·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以下人员是承担诉讼职能的诉讼参与人: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


·离婚后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继承父母财产吗父母离婚后,如果父母还活着,不存在继承,因为人没有死亡没有遗产产生,也就不能办理继承。父母离异后,一方如果死亡,或者......


·现在的人因饮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再少数
      现在的人因饮酒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再少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忠言对于他们来说根本无济于事。有些人第一次醉驾后不长记性,还有第二次醉驾,国......


·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
      开发商为了卖房、为了盈利,有时候会采用散布虚假消息等欺诈手段,去吸引购房者购买房屋。那么,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判断开发商是否构成欺诈呢?要......


·车辆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
      车辆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我们都知道,车辆的价值是很高的,因此如果对方在官司的时候,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及时的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车辆进行......


·开发商交付的户型不一样可以要求赔偿吗?
      开发商交付的户型不一样可以要求赔偿吗作为广告宣传的一种形式,样板间的广泛推广不失为商品房销售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如果开发商通过展示样板间向购......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


·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 怎么赔偿
      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怎么赔偿?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