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离婚男方要给多少抚养费?
一、山东烟台离婚男方要给多少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综上所述,按照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抚养费应该由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担,金额可以按照月收入的30%确定。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参考当地职工月收入。至于山东烟台离婚男方要给多少抚养费,则要看男方的经济条件和收入情况。男方收入高的话,可以适当多给些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理由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理由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理由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是怎么支付的一、公司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劳动者重新就业当然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是: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
·夫妻有一方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夫妻有一方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规定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逮捕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1、最短一周,最长45天。2、购房者付完定金之后,二手房的买方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还要约定去房管局进行登记过......
·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
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一、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能判离吗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
·一、离婚对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对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即为该劳动......
·在国外侵犯肖像权表现形式是什么?
众所周知,各个国家对公民肖像权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他人恶意使用别人肖像或者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都造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在国......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具体流程是什么?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具体流程是什么?首先,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通知》(沪劳保仲发200844号)的规定对本市劳......
·醉驾的标准
醉驾的标准是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80毫克/100毫升就构成了醉驾,在相同的醉驾标准下,醉驾在判刑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和未发生交通事故判刑肯定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