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法律体系现如今已经比较完备了,其中对于刑事、民事方面的规定也越来越严格,以刑事诉讼法为例,对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规定就是一项比较细致的规定,它的出现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实行,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是指什么呢?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全案中止审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对中止审理的部分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另案处理。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我们从中也可以了解到,什么是中止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概念,两者不能混淆,而当不可抗力或正当原因消灭后,我们可以申请中止审理的消除,继续审理案件,这也体现了对于公民权力的尊重。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谁承担?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谁承担?由于疏忽造成买卖合同无效,进而造成的损失理应各方按照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合同无......


·抢劫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抢劫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一、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


·刀伤司法鉴定多少钱,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国是个法治社会,以法治国,以法立国。不允许有斗殴等情况发生,如果私下发生了斗殴甚至是械斗导致受伤这种严重的行为,公安机关需要介入调解,首先......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的办法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的办法有哪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现代社会,信用卡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它比存折更加便利,但是还产生了很多弊端,比如说恶意透支信用卡,盗刷别人的......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1、合同的版本尽量由本方提供每个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都是有利本方的。如果对方要修改,一般也只是修改部分内容。......


·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鉴定结果显示为工伤后,还需进行司法鉴定才能更好的确定伤情,然......


·完整的变更合同内容诉状怎么写?
      完整的变更合同内容诉状怎么写?一、由于在变更合同内容的诉状上牵扯的问题太多,并且出现的状况也很是频繁。在合同变更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也是很重......


·室友在小钱上欠钱不还怎么办?
      室友在小钱上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宿舍有这种舍友,那么先要搞清楚,如果她只是容易忘记别人借给她钱之后不记得还,建议可以提醒她还钱,一般这种情况比......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十分常见的。一般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都会有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担保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