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处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新罪名,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亲戚、朋友的行为,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公正性。实践中,如果认定具体行为构成此罪的话,那肯定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我国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388条之一)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 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公正性。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或是关系密切人,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关系密切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法官在作出判决的时候,除了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外,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内进行处罚。专家提示,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时,情节简单的可以自己处理,但是案情比较复杂的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刑辩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满意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到期不续签3倍赔偿是否存在
      合同到期不续签3倍赔偿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其中,如果劳动者......


·学校注册学籍上孩子的监护人可以改吗?
      居民有户籍,学生有学籍。当孩子小学入学的时候就会注册学籍,在登记注册的时候就有一栏要填写监护人,一般情况下监护人都是父母。但是有的时候会出现......


·一、买卖不破租赁必备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必备条件具体是什么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作用是什么?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


·先行被羁押一日折抵缓刑几日
      先行被羁押一日折抵缓刑几日先期羁押的并不能抵缓刑的时间。缓刑是考验期,不是刑期,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诉。但如果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


·房子网签还能一房多卖吗
      买房的时候,有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签合同,但有些人可能会忽略了网签,网签的重要程度其实并不比签合同差,那么网签是什么呢?房屋管理部门会备案......


·必要共同诉讼都?
      必要共同诉讼都有哪些情形一、必要共同诉讼都有哪些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的有关规定,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1、个体工......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银行为了防止贷款人违约,一般从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但由于各种各样的......


·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的规定是什么行政诉讼的案例如今越来越少,其实也体现出了我国在民主法制治理国家的这一块还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的,因为行政机关所......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在有孩子的家庭中虽然夫妻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但也对孩子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而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必须要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


·借款人没有借条可以提起上诉吗?
      借款人没有借条可以提起上诉吗?如确已发生借贷关系,但没有欠条,仍然可以起诉。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