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承包经营多见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由于其生产经营方向和机制体制管理等与市场需求和时代发展不匹配,为了保证现有的所有制不变,同时通过承包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调动承包者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和生机,那么,企业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准备阶段
  
  发包方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
  
  1、选定承包形式。选定的总的原则应该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承包方式主要适用那些销路稳定,技术改造任务重的企业;利润不高,潜力很大的企业;利润较低或利税呈下降的趋势企业和亏损企业应分别选定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上缴利润基数包干、上缴利润定额包干和减亏包干承包形式。
  
  2、核定承包基数以及上交利润递增率或超收分成比例。一般来讲,上交利润基数应以上年上交的利润额(所得税、调节税)为准。对于那些受客观因素影响,利润变化较大的企业,可以按承包前2至3年上交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上缴利润递增率或超收分成比例,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增长潜力并适当考虑企业的技术改造任务确定。
  
  3、拟定招标办法和招标公告。发包方应组织有承包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招标委员会(或小组),负责招标事宜;确定投标者的基本条件和范围;确定对投标者的考评内容;确定标底;草拟标书。
  
  二、招标投标阶段
  
  招标投标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一般包括承包企业的基本情况、投标范围、投标须知、投标书的制作要求、投标的时间、地点、程序等;
  
  2、投标。凡符合投标条件者(实践中,个人、合伙及其它企业也可以成为承包方)均可参加;
  
  3、开标。对参加投标者,经过招标委员会审查、考试、评试、答辩、选定中标者。
  
  三、订承包经营合同
  
  选定中标人后,发包方立即应与中标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内容一般包括:
  
  1、承包形式;
  
  2、承包期限;
  
  3、上交利润或减亏数额;
  
  4、国家指令性供应计划和产品生产计划;
  
  5、产品质量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6、技术改造任务、国家资产维护和增值;
  
  7、留利使用,贷款归还,承包者的债权债务处理、违约责任;
  
  8、对企业经营者的奖罚;
  
  9、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各地政府的规定办理鉴证或公证手续。
  发包方首先要选择递增包干、基数包干还是减亏包干等哪种承包形式,其次确定承包费基数和利润分成的方式,之后就是准备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在经过发标、投标和开标,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确定中标方后就可以签订承包合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
      离婚的时候,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书,就可以防止因财产发生纠纷,而且这份协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那么,我们就为......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劳动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


·按照法律规定缓刑2年什么意思?
      众所周知,在一些特殊的诉讼案件当中,由于当事人的特殊性或者是案件的敏感度,有时会对嫌疑人采取缓刑的措施,在缓刑期间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都受到一定......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
      进行房屋租赁的,通常承租人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租赁房屋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的最长期限一般是......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能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能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能去法院进行诉讼活动,强制执行。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


·寻衅滋事构成轻微伤,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构成轻微伤,还会被判刑吗?寻衅滋事罪所包含的内容不仅仅是我们平常所认为的打架斗殴事件,寻衅滋事包括一切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公共场......


·诉讼离婚要些什么证件材料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至于法院是否受理案件,就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了。这里也会要求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


·还款承诺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还款承诺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还款承诺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该规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


·夫妻结婚几年为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
      夫妻结婚几年为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


·江苏省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
      江苏省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2018年江苏省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是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