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公司收购的时候,在我国的公司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收购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决定,所以收购合同的内容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只要收购是合法的,合同都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可以违约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一、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1、 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但是协商往往难以达成,并且协商达成的协商只是新的一种合同,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容易反悔。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 、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特定,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仲裁较诉讼比较有效率。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公司资产收购合同范本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 资产范围(附清单);
  
  2、 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 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过渡期条款:
  
  1、 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 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 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4、 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
  
  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
  
  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违约责任
  
  (七)生效条件
  
  收购方:
  
  被收购方:
  
  年 月 日
  
  收购合同如果发生了什么合同纠纷的话,可以解决的途径主要有协商、诉讼、调解等。当然,对于双方来说,肯定第一步进行协商是可取的。收购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既然决定了,最好不要因为什么小的问题影响了公司收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公司法技术入股的依据是什么?
      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监督和约束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一家公司从成立到运营,甚至到最终的破产几乎都由公司法统一进行监管。公司法修正了以后......


·起诉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
      与协议离婚相比,起诉离婚显然要复杂的多,但在相同的是起诉离婚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的。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上,起诉......


·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有哪些一、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有哪些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婚前财产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对各自的财产问
      婚前财产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对各自的财产问题做一些规定和说明,这里的财产既可以是婚前的所属财产也可以是婚后双方的财产。在进行婚前的财产......


·被告收到诉状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被告收到诉状多长时间开庭审理多久开庭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要遵循以下时间和期间: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


·修正案9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修正案9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一、修正案9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


·行贿者5000以下如何处理?
      一、行贿者5000以下如何处理?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来处理,5000元不构成立案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一、相关土地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北京辞职后五险一金如何处理
      工作不顺心或者想跳槽离职看起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其实不是那么回事,离职要办理的事情还不少。如果你离职了,那么你有没有考虑过您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被辞退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被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1.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