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夫妻来说,是感情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可对于孩子来讲,将是家庭的分裂,离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分为约定财产的处理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
  二、约定财产的处理方法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1、书面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婚姻法》第19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协商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草协议,并见证协议。2、口头形式的约定财产分割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不认帐,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夫妻共有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综上所述,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的回答是肯定的。当夫妻离婚时也需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并积极配合才能顺利将房产过户给孩子,如果对房产的分割双方已经约定好,最好立一份书面协议,在口头协议无效的情况下,书面协议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人身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房子的时候,房东都应该给我们写一张房租收据。写房东收据的目
      租房子的时候,房东都应该给我们写一张房租收据。写房东收据的目的是可以证明我们交了房租。那么,房租收据怎么写。下面就有的我们给您详细的讲解一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什么建筑工程在施工进行前或者进行中有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如......


·犯罪预备行为也是犯罪吗?
      犯罪预备行为也是犯罪吗?也是犯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
      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保险行业在现今社会发展趋势如火如荼,保险已经发展出了一个庞大的结果体系,经营的险种也日益丰富,逐步涉及到人们......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走就行,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对方就交通事故纠纷拖延着不处理,这就会......


·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不管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但是许多人并不知道公司法人劳动合同......


·购买二手房时的定金要如何付
      购买二手房时的定金要如何付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房子后,购房者通常都会被中介公司要求交付一定的定金,以便留住房源。为了保证定金的安全,应......


·财产侵权认定会如何处罚?
      在日常行为中,如果有国家机关或者工作人员对我们的财产进行,非法的,占有的,有所损害行为,就构成法律上的财产侵权。该人是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


·在起诉离婚的案件中
      在起诉离婚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孩子的问题,夫妻在生育后的三年,因为家庭关系的转变会让夫妻关系存在很大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会......


·接受移送管辖的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有吗?
      接受移送管辖的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有吗?移送管辖案件的审理有期限的规定,对于管辖权有异议并且向要更换审理的司法机关的,必须要在检察院接......


·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