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

醉驾作为一种在社会生活当中危害比较大的现象,目前我国交警部门已经把醉驾这种现象列入了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类型。如果司机涉及醉驾的话,轻则会吊销驾驶证,重则需要承担几个月甚至是几年的牢狱之灾,肯定驾驶证方面对醉驾司机都是有影响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醉驾五年后能考b2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五年后能考b2的规定是什么?
  
  醉驾吊销的B2,终身不能考取B2及以上驾驶证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二、醉驾入刑标准:
  
  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三、醉酒驾驶行政处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醉驾被吊销的B2,那么将终身不能考取B2及以上驾驶证了。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在社会生活当中您只要喝酒那么最好就不要驾驶车辆,不管是小车或者是大型的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认定为诈骗立案后多久能破案?
      一、被认定为诈骗立案后多久能破案?被认定为诈骗立案后的破案时间不能确定,由于诈骗的隐秘性、复杂性,给警察侦破此类案件带来很大的难度,少则几天,......


·异地可否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现如今,我们的工作都是比较灵活的,也有很多一部分人甚至在外地上班。所以,往往夫妻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但是另一方肯定因为工作的原因人在外地,......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 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
      夫妻欠款离婚怎么处理离婚时对方出具了借条怎么办?对于夫妻欠款也是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因而不能笼统的说,只要是夫妻欠款那么在......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现实生活中,总会有粗心的人对自己的财物不重视因而导致丢失,被遗忘而丢失的财物有可能会被他人拾得,这时如果他人拾得财物而......


·征收方规定,禁养区的养殖场一律不予补偿,这样的文件合法吗?
      征收方规定,禁养区的养殖场一律不予补偿,这样的文件合法吗?  一、征收方规定,禁养区的养殖场一律不予补偿,这样的文件合法吗?  征收方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在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九条是有作出相关的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有客观条件的,也就是说要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就需要证明被告侵......


·一、上班途中摔倒工伤认定怎么规定?
      一、上班途中摔倒工伤认定怎么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司法实践中意定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司法实践中意定监护人是什么意思?意定监护人的意思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确定的监护人。《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异地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很多夫妻在异地打工期间,如果出现了感情危机走向了离婚的道路,为了方便,夫妻双方往往会选择直接在异地起诉离婚,但在异地起诉离婚也必须要向法院交......


·网络诈骗后的补救办法?
      网络诈骗后的补救办法有哪些一、被电信网络诈骗的补救办法1、电话、网络通讯类(1)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详细告知骗子的银行账号、电话等相关信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