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交通肇事罪该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如果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就要面临刑事处罚。那构成交通肇事罪该如何处罚呢?在实际案件中,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罪该如何处罚
  
  1、触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触犯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肇事后逃逸包括以下情形:
  
  ①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②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③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④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⑤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⑥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2)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②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二、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但如果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如果在交通肇事之后又有逃逸行为的话,那此时对行为人做出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写吗?我国对注册资金是怎样规定的?
      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写吗?我国对注册资金是怎样规定的?一个公司的注册资金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的多寡给人们产生的信用度不同,资金......


·关于在建抵押是什么意思?
      在建抵押,这个内容,相信很多人都不是非常的理解,只知道应该和抵押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在建抵押涉及到了一些关于建筑方面的内容,抵押人为了得到贷款......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几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


·婚前财产与配偶有关系吗?
      没关系,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


·我们国家对于保障广大劳动者的问题作出了非常多的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保障广大劳动者的问题作出了非常多的规定,其中之一就是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我们大多数人都应该知道,劳动合同保障我们的工作利益。劳......


·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一、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发生了重大的事故并且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以及遭受到了重......


·新刑法受贿罪判刑多长时间
      一、新刑法受贿罪判刑多长时间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一、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


·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无效婚姻和有效婚姻是相对的,有效婚姻结束时采取的是离婚的手段,无效婚姻要先向法院申请认定,法院认定该婚姻无效后该段婚姻自动结束。但是相比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众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跟国家经济的发展这都是同时在进步的,可是由于社会的多种因素目前生活当中的针对抢劫罪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相对于抢劫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