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会判刑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食品卫生安全越来越重视。但实践中总会有一些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事件被媒体曝光,导致公众对食品安全卫生产生担忧。那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会判刑吗?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会判刑吗?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9条规定: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
  
  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4、客观方面
  
  本罪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要看当事人生产、销售这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是否达到犯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构成犯罪,当事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刑期,有严重情节的,会加重处罚。该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做帐怎么做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做帐怎么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偷窥别人隐私犯什么罪
      一、偷窥别人隐私犯什么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一、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借款方:身份证号码:贷款方:法定代表人: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


·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划分的?
      在城镇道路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飞速行驶的摩托车,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那么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是否和汽......


·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是什么
      只有具有规定资格的人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当然,最终要想获得无效婚姻的宣告,则还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至于这个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是什么......


·扒窃立案是根据第几条规定?
      扒窃立案是根据第几条规定?扒窃立案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扒窃立案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来立案的,根据规定,只要实......


·投标有效期如何确定,有哪些
      投标有效期如何确定,有哪些规定一、招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


·夫妻离婚后怎么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夫妻离婚后怎么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


·网络演绎作品侵权怎么认定
      网络演绎作品侵权怎么认定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许多未经授权的网络演绎作品进入了公共流通领域。网络演绎作品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作者怎样证明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